《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1-30 22:55:40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税总办发〔2017〕76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国税办发〔2017〕28号)的要求,我局对截止2017年7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9件(见附件)。
现将《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2.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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