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1-30 22:55:40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税总办发〔2017〕76号)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国税办发〔2017〕28号)的要求,我局对截止2017年7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确定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9件(见附件)。

现将《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2.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4日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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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有效, 税收, 规范性文件, 目录,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公告, 2017年, 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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