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2-08 00:06:2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程序,解决税务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发布《上海市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上 海市税务行 政复议和解 调解实施办 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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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上海市, 税务, 行政复议, 和解, 调解, 实施办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公告, 2017年, 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