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19 23:41: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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