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1-31 01:56:5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有关规定,现将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供电环节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调整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所属的供电分公司供电环节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由1%调整为3%。
二、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施行。《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分公司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6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30473.html
本文关键词: 调整, 国网, 青海省, 电力公司, 供电, 分公司, 电力, 产品, 增值税, 预征率,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公告, 2017年, 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