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用“项目管理系统”启用“金三”系统开具建筑业、房地产业网开发票的公告》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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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用“项目管理系统”启用“金三”系统开具建筑业、房地产业网开发票的公告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为方便纳税人,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发票网开管理系统的通知》(鲁地税函〔2014〕21号),从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建筑业、房地产业发票的开具程序由原“山东地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项目管理”模块调整为使用“山东地税网络发票开具系统”(网址http://www.sdds-wskp.com)开具。

特此公告。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4日





关于《停用“项目管理系统”启用“金三”系统开具建筑业、房地产业网开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由于目前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开具建筑业、房地产业发票的办法,存在大量系统不流畅、预收款收据在外地无法提取公积金等问题,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发票网开管理系统的通知》(鲁地税函〔2014〕21号),经济南市地税局研究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建筑业、房地产业发票的开具程序由“项目管理系统”调整为使用“山东地税网络发票开具系统”(以下简称“网开系统”)开具。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新旧区别:

新的房地产发票开具没有预收款收据的设定,对每笔收到预收款直接开具发票,一套房产销售存在多张发票;老的系统设定为每户房产销售每收一笔预收款开收据,收齐全款后企业将全部已开收据收回并给购房者换开一张发票。

二、新旧转换时间:

1、自2016年2月1日起,不再在老(项目管理)系统发售发票和收据,对已开部分收据但没有收齐全款的销售房屋设2月1日至4月30日为消化期,纳税人在消化期可继续使用老系统,如收据使用完毕后发票未使用完,将未使用完发票退回,启用新系统开票;如发票使用完毕后收据未使用完,将未使用完收据全部缴销,启用新系统开票。注意:新、老系统不可以同时使用。

2、5月1日起老(项目管理)系统关闭,注意此前一定要把剩余的发票全部缴销或退回,否则老系统无法销号则新系统无法发售发票,开票无法向下进行。

三、新旧转换操作:

原有发票及收据在项目管理系统内缴销或退回完毕后,联系专管员作老系统开票资格的取消后,到办税大厅作资格转换,开通“网开系统”资格认定,在“网开系统”领取发票、开票。

四、已开具未收齐全款的收据换开发票注意:


房地产企业开票转换为“网开系统”后,对没收齐全款但已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收据,可在“网开系统”中换开发票,将已换开的收据发票联收回,与新开具的对应发票存根一起装订备查。启用“网开系统”开票后,如在项目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发生需要作废的情况,纳税人须单独设帐簿记录,并将原收据、发票收回加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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