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函〔2017〕242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3-17 05:58:52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辽地税函〔2017〕24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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