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地税函〔2017〕105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3-17 06:01:13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沈地税函〔2017〕105号

 






各直属局(不含各稽查局、直属分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17〕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3、“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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