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地税函〔2017〕105号《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3-17 06:01:13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沈地税函〔2017〕105号
各直属局(不含各稽查局、直属分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辽地税函〔2017〕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3、“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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