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税协发〔2018〕3号《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3-21 01:18:42
《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税协发〔2018〕3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大力推进我省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省税协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试行)》和《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贵州省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望遵照执行。
贵州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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