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18-06-19 16:29:5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省国税系统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可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
三、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应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四、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编制了“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税指南并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指南”栏目进行公示和宣传。
五、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六、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 多跑 一次”清 单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23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二维码图标)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