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3-31 03:02:15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
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适用范围。现公告如下: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均可适用“自报自缴”模式。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公告执行。
上述规定自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9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32782.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扩大, 自主, 申报, 自行, 缴税, 适用, 范围,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 第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