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2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23 12:52:1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2018〕26号


依据2021年3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本规定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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