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8〕2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23 12:52:1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2018〕26号
依据2021年3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本规定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