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全省上线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8-06-04 15:45:04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全省上线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工作要求,以及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上税务局整合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闽税通”品牌建设,在2018年1月莆田成功试运行的基础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将自2018年6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厦门,下同)推广上线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为纳税人提供一体化的网上办税平台,确保金税三期工程信息系统完成整合前,纳税人一次登录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即可办理各类涉税业务,实现“一网办税”。

现将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上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采用国地税共同建设、集中部署、共同维护的“共建模式”,实现后台相互访问。通过对国地税自有系统进行整合,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现联合CA互信、联合实名办税、联合消息提醒、联合业务办理、联合税费联报、联合档案管理、联合涉税查询、联合咨询服务、联合风险防控、联合纳税信用动态评价、联合重点税源数据直报、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及联合纳税人学堂,实现统一渠道、统一登录、统一界面、待办事项集成、主要关联业务一次办理等相关功能。

二、自2018年6月1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范围内的纳税人可在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http://etax.fjtax.gov.cn)通过原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或原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一个入口登录,办理国税和地税两家各类涉税(费)业务。

三、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上线运行后,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仍继续运行(运行截止时间另行通告)。新旧系统同时运行期间,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及系统运行情况选择办税平台办理涉税(费)事项。

四、纳税人以CA证书(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数字安全证书与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等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而申报的各项涉税资料,均可以电子数据方式申报而不再提交纸质资料。

五、纳税人可通过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平台内的“办税服务-操作手册”栏目(http://etax.fjtax.gov.cn/xxmh/html_fj/czsc.html)

下载浏览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熟悉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相关操作。同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还将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辅导,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参与。

六、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进行停机切换,届时请已上线使用本平台的莆田市纳税人从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办理涉税(费)事项。

七、运行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的浏览器须支持IE9及以上版本。纳税人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咨询:关注福建金财互联微信公众号fj4009912366或拨打服务热线4009912366;通过中国电子税务局·福建平台中的“办税助手”进行在线咨询;拨打福建省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敬请纳税人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做好办税准备,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2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35500.html

本文关键词: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 福建, 上线, 通告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