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网上办税服务的通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7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网上办税服务的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7号
为进一步优化各网上办税系统,提高用户体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将对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6月份的申报期延长至2018年6月25日。
二、2018年6月6日17:00至2018年6月11日8:00,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将暂停所有网上办税服务。届时,青岛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官方网站、税税通网上办税厅、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厅、青岛国税、青岛地税微信平台办税功能、客户端网上办税软件(含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平台、出口退税网上申报软件、重点税源(含税收资料调查)网上直报软件、大企业网上办税“税企直连”对接系统、车购税自助办税机系统、手机税税通APP、掌税通APP、金税三期个税扣缴系统、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征代扣税款征收系统、契税自助办税机系统等均暂停提供服务。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停止服务期间,纳税人可采取离线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请务必于2018年6月6日17:00前联网开启税控开票系统,并确认相关离线开具时限和金额自动下载完成。建议纳税人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请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期间完成税控系统的网上抄报税工作,抄报税成功后即可正常开具发票。因未及时抄报税造成无法正常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持税控专用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抄报税。
四、网上办税系统升级期间,各区市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工作日正常提供服务。纳税人可利用同城通办服务选择合适的地点办理相关涉税业务。
五、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8日,位于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的市南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位于市南区香港西路57号七楼的青岛市地税局征收局办税服务厅因受系统调整影响暂时停止对外服务。
六、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网上办税系统服务暂停期间,各办税服务厅人员可能较多,请尽量在2018年6月6日前或2018年6月11日后办理涉税业务。
七、在网上办税系统升级期间,12366纳税服务热线暂停服务。纳税人进行咨询、投诉、发票举报,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1日。
特此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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