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个〔1996〕175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6-04 16:59:47
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6〕175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文化局,各区、县广播电视局:
为了规范我市演出管理工作,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税发〔1995〕171号文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文化局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演职人员个所得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共同搞好我市文化演出活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
全文及附件:北 京市关于演 职人员个人所 得税征收管 理试行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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