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制了《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包含5大类61个办税事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包含6大类160个办税事项。
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全程网上办”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可全程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无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一次办理。
三、各地税务机关应当分别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面实现“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同时可以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等多种方式,积极扩展清单事项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四、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对清单内容进行适时调整,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办 税事项“全 程网上 办”清 单
2.办 税事项“最 多跑一 次”清 单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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