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6-23 01:58:47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利纳税人办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总体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局跑一次。

二、对《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以下简称“贵州省税务局”)将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逐步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推行清单内办税事项网上办,努力实现办税“零跑腿”。

四、贵州省税务局针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办理条件、报送资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编制、更新办税指南,同步制作“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二维码,并通过贵州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

五、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引导,对《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中的各个并联类办税事项推行“打包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办税环节,压缩办税时间。

六、贵州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在贵州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发布。

七、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贵州省税务局所属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按本公告执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贵 州省办 税事项“最 多跑一 次”清 单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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