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18〕28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6-25 18:58:11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8年下半年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18〕28号





海关总署: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4项香港原产商品,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见附件。



附件:内 地与香 港更紧密经 贸关系安排2018年下半年已完成原产 地标准核 准商品税目税 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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