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表证单书”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表证单书”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对信息系统出具的部分表证单书样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表样见附件),其中20个在正文中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表证单书可正常使用,具体停用时间另行通知:
1.A01068《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A05002《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
3.A0503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
4.A05053《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
5.A05058《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6.A0506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7.A0506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8.A0647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9.A06479《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10.A07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11.A0703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收入退还书》
12.A0709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
13.A07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14.A08058《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15.A08075《未申报出口退(免)信息明细表》
16.A12068《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7.A12069《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8.A12070《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
19.A13048《税务事项告知书》
20.A13108《印有本单位名称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通知书》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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