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7-11 21:50:16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原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修改《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权限下放后有关问题的公告》(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1份文件,废止《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宝鸡市地方税务局 宝鸡市民政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宝国税发〔1994〕21号)等29份文件,继续执行《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1份文件。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件正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点击下载】
1.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正文
3.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4.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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