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填写〈数字证书使用认可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11 23:51:44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填写〈数字证书使用认可书〉的通知》
敬的纳税人:
如您使用的是自行支付费用的数字证书(如“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发行的四川CA数字证书),请阅读《免费身份认证方式告知》,请于7月22日前填写《数字证书使用认可书》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7月10日
免费身份认证方式告知
一、我省网上税务局提供以下身份认证方式:口令密码、动态短信密码、税务数字证书(IA)、免费CA(中金CA),纳税人可选择以上方式办理涉税事宜。
二、免费CA(中金CA)到期后,纳税人可选择其他方式办理涉税事宜。
三、税务数字证书(IA),请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办理。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数字证书使用认可书
我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认真阅读了《免费身份认证方式告知》,知悉税务机关提供了免费的身份认证方式,用于平台登录,办理涉税事宜。但我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愿使用(CA公司名称)提供的数字证书,认可该数字证书收费。
经办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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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务机关及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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