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17 00:58:32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桂税函〔2018〕29号)及《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上报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集到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措施的通知》(百绩办发〔2018〕7号)的文件要求,百色市税务局对自治区税务局和市本级反馈的2017年度社会评价征求到涉及税务部门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经梳理汇总并综合局内各单位提出的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点击到官网下载

1.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2017年度市本级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计划表

2.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2017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宣传沟通情况表

3.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2017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

2018年7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2017年度社会评价整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落实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中征集到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桂税函〔2018〕29号)和百色市绩效办《关于印发〈百色市2017年度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百绩发〔2018〕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自治区税务局和百色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绩效整改为契机,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全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服务改革发展、依法治税、便民办税、科技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七个新格局。切实服务百色改革发展大局,为实现“两个建成”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整改目标

针对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对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夯实服务基础,理顺服务机制,创新服务项目,加强服务保障,切实解决办税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效能,切实有效提高依法治税和税收服务水平,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整改内容

(一)自治区反馈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反馈2017年度百色市民意调查群众意见建议中,没有涉及百色市税务部门(原市国税局和原市地税局)的意见建议。

(二)自治区税务局反馈的意见建议。自治区税务局反馈2017年度社会评议意见建议中,没有涉及百色市税务部门(原市地税局)的意见建议。

(三)市本级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市本级2017年度民意调查征集到群众意见建议中,涉及百色市税务部门(原市国税局和原市地税局)的意见建议共7条,其中可整改意见建议7条。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办税效率、缴税流程、设备维护、税务行政审批等方面。针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和汇总后,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2017年度市本级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计划表》(见附件1)。

四、实施步骤

(一)认真梳理,明确目标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2017年度市本级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计划表》,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认真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分类整改。对于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于提困难的建议要及时予以帮助;对于不了解或误解的建议要扩大宣传。对于整改目标要结合实际,提出可实现、可检验的具体措施。

(二)制定方案,强化措施

按照“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明确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百色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公文形式报送自治区税务局绩效办,同时加盖公章后报百色市绩效办备案。整改工作方案及监督电话同步以适当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监督电话为0776-2822676,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整改事项涉及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整改工作,组织人员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将每一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做好整改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多措并举,限时完成。

(四)跟踪问效,沟通宣传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整改流于形式。一是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汇总报送涉及到本辖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整改证明材料),于2018年8月25日前,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百色市税务局绩效办,由百色市税务局绩效办进行汇总报主要领导审核,于2018年8月31日前通过公文系统向自治区税务局绩效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二是牵头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查漏补缺,于2018年9月15日前出具检查核验报告并报送自治区税务局绩效办。三是采取广泛宣传,形成全系统上下共同参与整改的工作氛围。在2018年9—12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QQ以及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广泛宣传做法和成效。从2018年7月开始到2019年1月,每月10日前通过绩效系统工作完成监控上报上月《2017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宣传沟通情况表》(详见附件2)。

(五)总结成效,展示成果

按照“五个明确”要求,牵头责任单位要对整改负总责,分阶段部署,日常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年终做好整改总结,于11月15日前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即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2017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式样)》(见附件3),同时提供证据材料报送至百色市税务局绩效办。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将2017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完成情况表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以便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送自治区税务局绩效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与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整改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持续跟踪整改进展情况,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积极配合

整改事项涉及到多个单位的,牵头整改的单位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加强与各县(市、区)国税局、地税局和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国税局、地税局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整改工作,齐心协力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宣传,主动回应

要高度重视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向广大群众通报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特别是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考评,严格问责

根据自治区税务局、百色市绩效考评要求,百色市税务局将把整改工作纳入2018年绩效考评内容。凡在年度核验中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的,将视情况扣分,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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