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7-17 23:18:09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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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印花税汇总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3.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4.河池市地方税务局河池市财政局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低品位矿等矿产品资源税减免认定标准的公告

5.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及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6.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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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继续执行, 税收, 规范性文件, 目录, 河池市税务局, 公告, 2018年, 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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