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7-20 21:26:48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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