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7-20 21:26:48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38900.html

本文关键词: 税收, 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税务局, 公告, 2018年, 第4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