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0-22 23:26:30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已被修订,2021年10月22日修订版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更新涉税事项“一次办 好”清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全省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8〕3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编制了《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涉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受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调整、流程变化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 好”清单

2.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 好”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7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40608.html

本文关键词: 涉税, 一次办好, 清单, 山东省税务局, 公告, 2018年, 第14号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