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关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9-04 20:47:41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关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赣州市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市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电话、来访等形式,向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赣州市新赣南路藕塘里3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7-8302799。


二、原赣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赣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赣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暂以赣州市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各自暂保持不变。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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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税务机构, 挂牌, 税收, 业务, 赣州市税务局, 公告, 2018年, 第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