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关于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9-04 23:46:24

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关于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庐山市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庐山市税务局检举的,可采用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庐山市南康大道103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2-2660116。

二、原庐山市国家税务局横塘分局、庐山市国家税务局温泉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四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五分局、庐山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统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

本公告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庐山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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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挂牌, 税收, 业务, 庐山市税务局, 公告, 2018年, 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