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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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负责管辖企业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负责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承担相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日常征收服务事项等。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7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设置3个办税服务厅:

主办公区办税服务厅,负责管辖企业的日常征收服务事项,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78-8号。办公电话:0411-82332547。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服务厅,负责市内四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土地出(转)让所涉及各项税收的征收服务事项,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8号。办公电话:0411-82332415。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负责各项同城通办业务的办理,以及大连市内四区商品房交易的税收征收服务事项,办公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办公电话:0411-6585014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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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分局, 有关事项的公告, 大连市税务局, 公告, 2018年, 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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