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税发〔2018〕46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9-18 20:22:35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的通知



厦税发〔2018〕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市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及厦门市机关效能工作要求,现将《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责任追究制》《社会评议制度》等效能建设十项基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考核考评处反馈。




附件:【点击下载

1.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2.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岗位责任制

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办事公开制

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服务承诺制

5.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首问负责制

6.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一次性告知制

7.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限时办结制

8.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否定报备制

9.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责任追究制

10.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社会评议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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