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于2018年9月30日挂牌成立。为确保上述派出机构挂牌后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出机构职责及办公地址
(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承担辖区内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企业、省局列名大企业的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市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邮编:610036,电话号码:86271052。
(二)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负责城区范围内个人转让房屋税收、土地交易契税(印花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征收及纳税服务工作;负责自行申报的车船税征收及纳税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为: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126号,邮编:610032,电话号码:85084733。
(三)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邮编:610036,电话号码:87793615。
(四)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所辖区域(锦江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简阳市、金堂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市税务局交办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
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8号,邮编:610021,电话号码:65567706。
(五)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所辖区域(青羊区、武侯区、温江区、邛崃市、崇州市、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市税务局交办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
办公地址为:成都市温江区两河路71号,邮编:611130,电话号码:86261227。
(六)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负责所辖区域(金牛区、双流区、郫都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辖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承担市税务局交办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
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邮编:610036,电话号码:86260590。
二、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挂牌后,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行政相对人对上述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上述机构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三、本公告自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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