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税函〔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18年上半年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的通知》

浏览量:235          时间:2018-10-29 21:29:56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18年上半年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的通知



沪税函〔2018〕41号





各区税务局,第三、四税务分局,各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地税函〔2017〕15号,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的规定,市局汇总整理各方资料,组织实施了针对本市8家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的季度考核工作,现将上半年考核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情况

根据考核细则,在全市纳税人、征管局和市局处室相关人员的参与下,按纳税人满意度、征管局满意度、电话接通率、在线接通率、服务质量状况、市局和征管局的投诉情况等指标全面考核服务质量,本市8家服务商2个季度的考核结果均保持在优秀或良好以上(详见附件1-6)。

 

沪税函〔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18年上半年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服务商在2018年上半年出色地完成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日常月度及季度纳税申报服务、网厅涉税事项办理服务等工作,为全市纳税人提供了194.66万次电话咨询、96.24万次在线咨询、4289次上门服务、11.13万次电话回访、1107次上门回访等服务,举办纳税人培训390场,培训户次4.84万户次,提供征管局驻点32个,驻场人数68人(详见附件7)。同时,积极拓展各类服务渠道,推出微信在线、远程自助、网上机器人、QQ互动、热门问题资讯推送等服务,为基层税务机关排堵保畅,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总体服务情况良好。

二、工作要求


(一)各征管局应积极配合市局做好服务商考核工作,严格按规定实施抽样调查、实地检查和投诉处理等工作,抽样范围应尽量扩大,样本数量应更加科学,实地检查应如实记录违规数量,真实反映服务质量和征管局满意度,按时上报考核情况。对纳税人反映的服务问题,必须深入调查,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时刻关注纳税人需求,注重社会舆情动态。

(二)各服务商应根据考核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接通率和当场解决率,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扩大上门回访范围,注重满意度调查。同时,各服务商应严格按职责对照服务承诺优化每一项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和征管局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违反有关管理要求的行为,一旦查实,市局将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应重视本项考核工作,及时总结上半年经验教训,积极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加大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实现管理和服务多维度拓展升级,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效能。

特此通知。


附件:【官网下载

1.《2018年1季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表》(月度指标)

2.《2018年1季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表》(季度指标)

3.《2018年1季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表》(分值)

4.《2018年2季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表》(月度指标)

5.《2018年2季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表》(季度指标)

6.《2018年2季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商考核结果表》(分值)

7.《2018年上半年度网上电子申报服务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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