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厦门市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1-28 21:12:18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厦门市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二批)名单:
1.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2.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3.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4.厦门恩斯特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4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59442.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7年度, 公益, 社会团体, 捐赠, 税前扣除, 资格, 名单, 第二批, 厦门市财政局, 公告, 2018年, 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