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厦门市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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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厦门市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二批)名单:

1.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2.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3.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4.厦门恩斯特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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