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厦门市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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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厦门市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一批)名单:
厦门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二、纳税人2018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8年度纳税申报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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