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2-02 08:04:54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发生了变化。《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第4号)已不适用,现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59675.html
本文关键词: 废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 小规模, 纳税人, 免征, 增值税, 有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税务局, 公告, 2019年, 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