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事项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9-02-02 16:45:18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局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将于2月1日正式上线整合后的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系统逐步整合了原地税税种申报等业务,原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扣缴系统已下线停用。为快速准确高效地帮助纳税人在二月征期开展各项涉税业务。现将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功能通告如下:
一、可申报的税(费)种
以上税(费)种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二、暂时无法申报的税(费)种
车辆购置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暂时无法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全国规范版)办理。车辆购置税和契税请各位纳税人携相关材料至办税服务厅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办理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请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进行申报。
三、常见问题解答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注意事项及热点问题解答见附件。若在电子税务局使用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4006012366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