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降低税率等改革事项致广大纳税人的公开信

浏览量:          时间:2019-04-01 22:38:22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降低税率等改革事项致广大纳税人的公开信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在这春意融融的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4月1日起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其中增值税涉及降税率、扩抵扣、退留抵的一系列税收改革政策措施,将惠及每一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会对贵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望您密切关注,同时也请重视财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对接,以便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16%直降3个点,10%降低1个点,给实体经济、给企业让利空前,政策春风凭借力,助您发展正当时。

二、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支付的进项税额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提前12个月释放了40%部分资金的活力,加快了资金周转,助您稳中向好发展。

三、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由目前的不得抵扣,改为凭票抵扣。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降低了您正常经营成本,进一步做大利润蛋糕。

四、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贴心为您考虑,适用税率6%虽然不变,但新增10%的加计抵减,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五、试行留抵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不分行业常态化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让真金白银落到您的口袋。

接下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公众传媒等多种方式免费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畅通意见及建议反馈渠道,随时为您解难释惑。

具体涉税事宜请登陆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向各级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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