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税函〔2019〕226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的通知
琼税函〔2019〕22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市县税务机关要按照“四实四硬”的工作要求,闻令即动、勇于担当,全力打赢第一阶段“开好票”攻坚战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8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培训
各市县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对税务干部开展一轮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把降低增值税税率和调整退税率、加计抵减、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等政策弄懂吃透,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执行口径。围绕政策调整和系统变化情况,重点抓好税政管理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和12366远程座席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让大家学得透、讲得清、办得好,能够及时帮助纳税人理解好、运用好各项减税政策。
二、扎实推进政策宣传辅导
各市县税务机关要全方位、多角度主动发声,及时面向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宣传改革举措、普及政策知识。重点做好降低增值税税率和调整退税率、加计抵减、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等新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短信平台、电子税务局、“两微一端”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做到政策咨询有人答、疑难问题有人解、系统操作有人教。合理调配办税服务厅资源,畅通涉税咨询渠道,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三、抓紧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税控开票软件及时升级到位是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改革措施平稳落地的重要前提。各市县税务机关要及时核实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状态,多途径、多渠道提示提醒应升级纳税人尽快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操作。重点督促使用税控服务器的纳税人及时完成开票系统升级,协调税控服务单位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升级工作不留死角。
四、督促做好税控技术服务
省局已和航信、百旺两家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召开联系会议,请其全力配合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全面做好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税控技术维护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市县税务机关要会同本地税控服务单位提前谋划,妥善调配技术维护服务力量,主动做好税控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做到保障措施到位、人员责任到位、技术支持到位。在有序推进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的同时,督促税控服务单位加强对企业开票人员的操作培训,帮助开票人员全面了解税控开票软件功能,熟练掌握新税率发票开具操作,有效提升发票开具效率。对于纳税人提出的税控开票软件安装使用和具体操作问题,督促税控服务单位通过多种方式耐心解答、及时回应。
五、切实加强服务单位监管
各市县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控服务单位监管工作,对于纳税人提出的投诉,要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于税控服务单位服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及违规搭售设备或软件、乱收费的,要严格依照《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跟踪监控发票开具情况
省局将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大数据分析监控系统中采集到的发票数据为依托,跟踪监控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发票情况。对于省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各市县税务机关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属于纳税人不了解政策调整变化的,要安排税务人员进一步开展宣传辅导;属于纳税人未升级税控开票软件,或不熟悉相关操作的,要及时督促税控服务单位做好操作培训;属于涉嫌虚开发票,符合风险纳税人特征的,要依托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开展核查处理。
七、建立健全问题响应机制
各市县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强化应急值守,发生突发事件,要采取坚决措施,迅速处置。在“开好票”阶段,要重点做好发票开具使用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快速处理。对于税控服务单位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要积极协助其妥善解决。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核实确认后及时向省局报告。办税服务厅要增设“深化增值税改革问题处理专岗”,确保纳税人的问题及时得到解答、事项及时得到处理、诉求及时得到回应。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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