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进行2018年度关联申报与报送同期资料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5-14 21:37:34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关于企业进行2018年度关联申报与报送同期资料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2018年度企业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联申报主体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二、关联申报期限

发生关联业务往来的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关联业务往来情况,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关联申报表包含内容

2016版关联申报表包括22张附表,分为三部分:

(一)基础信息:包括《报告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以及《关联关系表》,共3张表;

(二)关联交易信息:包括《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金融资产交易表》《融通资金表》《关联劳务表》《权益性投资表》《成本分摊协议表》《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以及《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共13张表;

(三)国别报告表:包括《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英文)》《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英文)》《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以及《国别报告-附加说明表(英文)》,共6张表。

除《报告企业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和《关联关系表》3张表格必填外,其他表格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四、关联申报方式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或者上门申报,建议纳税人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五、同期资料准备内容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一)主体文档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业务往来,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2)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总额超过10亿元。

2.主体文档披露内容: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集团组织架构情况;(2)企业集团业务情况;(3)无形资产开发、应用和转让等情况;(4)融资活动情况;(5)财务与税务状况。

(二)本地文档

1.年度关联业务往来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4)其他关联业务往来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另外,企业为境外关联方从事来料加工或者进料加工等单一生产业务,或者从事分销、合约研发业务,原则上应当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如出现亏损,则应当就亏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本地文档。

2.本地文档披露内容:(1)企业概况;(2)关联关系情况:(3)关联业务往来情况;(4)可比性分析;(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三)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六、免除准备同期资料的情形


(一)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业务往来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业务往来金额不计入《公告》第十三条规定的关联业务往来金额范围。

(二)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业务往来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七、同期资料准备与提供时间


(一)准备时间: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二)提供时间: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具体时间如下:

1.主体文档:应当准备完毕之日起30日内报送。

2.本地文档:应当自2019年7月1日起30日内报送。

3.特殊事项文档:应当自2019年7月1日起30日内报送。

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八、同期资料提供方式


扬州市纳税人应按照管辖地提供同期资料至相关县(市、区)局电子邮箱。

 



九、注意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全套表共22张,不属于关联申报主体的企业无需填报。

(二)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后才能进行关联申报,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三)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其它纳税人请勿随意填报。

(四)根据42号公告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应在《报告企业信息表》124栏“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进行相应勾选。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则在相应栏目勾选“无”。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十、法律责任


(一)企业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未准备同期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同期资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四条,将会被税务机关作为实施特别纳税调查的重点关注对象,根据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加收利息将加5个百分点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第六条,税务机关可以拒绝企业提交预约定价谈签意向。

(二)企业拒绝提供同期资料等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或者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三)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完备合理,披露充分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可以优先受理企业提交的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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