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3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5-31 01:49:02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保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文件要求,海南省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如下:

一、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为16%。

二、海南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为0.5%,继续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三、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含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继续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四、缴费基数将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以上政策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屯昌县税务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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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降低, 社会保险, 费率, 政策, 屯昌县税务局, 通告, 2019年, 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