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社会保险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9-07-04 00:28:56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社会保险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个人):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为做好申报缴纳2019年社会保险费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参保缴费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属全部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人数,或者以发放补贴、签订协议等形式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二、缴费基数及上、下限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为基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向职工公布。其中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下限为2924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014元,下限为3803元。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131元,下限为3226元。(维持2019年上半年的上下限不变)

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3226元申报缴纳。

(四)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132元,下限为云浮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

三、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3%、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5.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的,缴费比例为6%;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月缴费的,缴费比例为5.5%。

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月5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代扣)

(四)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五)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基准费率0.8%,并根据用人单位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率情况分为0.48%、0.64%、0.8%三个档次费率,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六)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以用人单位对应所属风险类别行业基准费率(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为基础,按照其上一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支出率情况实施差别浮动(维持基准费率、下浮50%或20%、上浮20%或50%)后,再按国家、省规定对费率实施阶段性下调。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从2019年7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工程含税合同总造价的0.8‰。

四、其他

(一)由于基数、费率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12366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60203,8818289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8869805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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