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享受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追溯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7-04 01:08:56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享受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追溯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文件规定,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对2019年起符合减免税费条件但尚未享受减免税费优惠的纳税人,近期我市税务局正通过短信、办税厅通告等方式对有关退税费信息进行发布,请注意查收。
如果您收到号码为12366开头的短信:“***您有**笔、预计**元多缴税费可以退还。请在24小时内告知,如需退税请回复1;如放弃退税请回复2。如您有疑问,请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通知,或咨询办理该笔业务的办税服务厅。若非本人或已办理过退税,请忽略此短信。”请您配合我们及时回复。
若您需办理退税,请在短信中回复1。您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理该笔业务的办税服务厅核实应退税额和退税账号等信息;或者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到相应办税服务厅办理。
若您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请在短信中回复2。我们将充分尊重您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若您有疑问,可以咨询办理该笔业务的办税服务厅或12366。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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