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税办发〔2019〕63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的通知》
湘税办发〔2019〕63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是今年的“第一号工程”。全省税务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之间的关系,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不允许出现因收入任务紧张而影响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更不能将减税降费与完成任务对立起来,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政策落实的同时,圆满完成收入任务。
二要严肃收入纪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办、国办、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已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重点监督内容,进行全面监督、全程监督。税务总局也已将减税降费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将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工作督导督查。各级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减税降费和依法组织收入工作;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立查立改;要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对于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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