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

浏览量:          时间:2019-12-10 23:18:03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珠海市2019年度的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V-Tax自助办税系统(限横琴新区)以及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电子税务局办理方法:登陆电子税务局-申报清册-其他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选择“按年”。

如您涉及以上业务,请及时办理申报及缴纳税款,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罚款等,影响纳税信用。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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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2019年度,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申报, 期限,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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