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缴费事项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20-01-14 21:25:09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缴费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全市城乡居民:

为方便我市城乡居民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保”),现将有关缴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1.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请未缴费的居民尽快完成缴费,逾期将不能缴费。2020年1月1日后缴费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2020年度居民养保缴费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1.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2.2020年度居民养保缴费标准分十二个档次,由缴费人自主择档,具体档次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可自行选择以下七种方式进行缴费:

1.手机APP。下载湖北税务、鄂汇办手机APP,或农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掌上银行,可缴纳个人和帮他人代缴居民医保和居民养保,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仅支持居民医保)、银联支付。

2.电子税务局。通过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缴费。

3.银行网点。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在全市农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各网点办理缴费。

4.税务大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在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5.村(社区)农行惠农服务点。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在村(社区)农行惠农服务点通过智付通POS机缴费。

6.银行批量扣款。凭个人身份证和邮储银行储蓄卡,在邮储银行各网点签约批扣协议,由银行扣款缴费。

7.村(社区)。通过以上途径无法办理缴费的居民向村(社区)征收人员缴费。

补缴2020年度以前居民养保,只能通过上述第1至第5种缴费方式缴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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