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非接触式”增值税抄报税服务的温馨提示
浏览量: 时间:2020-02-13 04:28:55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非接触式”增值税抄报税服务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税控系统用户: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将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并调整系统参数设置,纳税人在2月24日前完成税控发票数据上传(抄报税)的,税控设备即可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自动方式:纳税人将开票电脑连接互联网,插入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进入税控开票软件,等待软件自动上传汇总,直到跳出“征期自动上传汇总成功”提示,即完成抄税工作。
2.手动方式:纳税人在开票软件-汇总处理模块中操作,按税控设备不同操作如下:
(1)金税盘版开票软件:“汇总上传”-“远程清卡”;
(2)税控盘版开票软件:“上报汇总”-“反写”;
(3)税务UKEY开票软件:“汇总上传”-“上报汇总”-“反写监控”。
上述两种方式,均可解锁清卡,正常开具发票,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设备解锁清卡业务。
同时我局也已相应调整增值税发票综服平台相关参数,纳税人可在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正常进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确认。
如果在操作中有疑问,请联系税控服务单位协助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2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