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化纳税缴费服务的重要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化纳税缴费服务的重要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务办《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服务工作的通告》要求,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提供如下办税缴费便利:
一、延长2月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2020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二、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服务方式
(一)服务时间
1.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厅、税务窗口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原则上以“全程网上办”、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等方式开展。
2.全市其余办税服务厅作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延伸点,将同步于2月3日起暂停对外提供服务。
3.全市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场所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自然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和申请代开发票,可注册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后进行线上办理。
4.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学府路)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服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办理业务。
以上窗口恢复现场服务的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请关注后续通知。当地政府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首选线上服务
建议您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尽最大可能选择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尽量避开线上办税高峰,尽量避免赴办税服务厅实体窗口现场办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预约现场服务
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赴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先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各地特服号等渠道进行预约,并提前确认办税资料齐全完备,避免多次跑。我们将安排专人为您服务。请办税人员带好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进入服务大厅,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通风和消毒力度,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筑牢安全防线。
(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相关纳税人,我们将根据您的涉税需求,提供“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服务。
三、提供发票服务便利
1.引导使用线上实名认证。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路径:关注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实名认证】,可实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线上实名采集。(注:目前线上实名采集的证件仅支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实名验证的手机号码需归属地为江苏的本人号码。)
2.临时扩围发票邮寄服务。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也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直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路径: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3.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自开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优化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自2020年1月8日起,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不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5.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您自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身体健康。感谢您对镇江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打赢防疫阻击战!
全市特服号:
市区:96888779
丹徒:96888780
丹阳:96888781
扬中:96888782
句容:96888783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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