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20-02-14 22:45:22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3.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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