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汇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汇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关于税务系统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党委发〔2020〕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强化落实税务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粤税发〔2020〕16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对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等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各项税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汇编》,该指引共分10个章节,囊括13个税费种共75份政策文件,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便捷地获得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税费政策。
接下来,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将继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好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税务支持政策措施,着力实施精准服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税务支持,切实做到“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扣除就扣除”,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汇编》收集的税费政策截至2020年2月4日,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支持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汇编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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