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开票软件升级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浏览量:          时间:2020-03-02 23:23:54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开票软件升级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为保障征收率调整政策落地生效,我市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对全市有关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现温馨提示如下:

1、升级版本


3月1日起,请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前确认开票软件已升级至最新版本。

?金税盘:V2.3.10.200228;

?税控盘:V2.0.35.200228;

?税务UKey:V1.0.3_ZS_20200228。

2、升级方式


税控开票软件升级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自动推送升级

升级服务器已启用新版本开票软件的自动升级功能。请您确保网络畅通,并登陆开票软件,系统将自动提示升级,您须根据升级提示完成新版本升级工作,升级后即可正常登陆开票软件。

(二)自行下载升级

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可登入航信诺诺服务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金税盘最新版开票软件升级包升级;

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登入厦门百旺服务网,自行下载税控盘最新版开票软件升级包升级。

(三)辅助升级

针对使用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或特定纳税人,由税控服务单位进行软件升级辅导。

3、升级注意事项


税控开票软件升级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自动推送升级过程中,如遇到有杀毒软件拦截报错,请务必添加信任或允许访问。您也可以在升级时先退出杀毒软件,升级前也请检查是否有足够的硬盘空间。

②升级前请先做好数据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③本次开票软件升级,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新版的税收分类编码表中的编码号没有发生变化,原商品编码库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3月1日零时,系统会自动将3%征收率更新为1%。

4、联系方式


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税控服务单位进行咨询。

①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热线电话:95113;微信公众号:厦门航天信息。

②厦门市亨达海天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热线电话:5080796;微信公众号:厦门海天网络。

③厦门海峡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热线电话:2206812;微信公众号:厦门海峡信息。

④厦门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61-12366或0592-3602366;微信公众号:厦门百旺税控。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79025.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税务局, 增值税, 征收率, 调整, 开票, 软件, 升级, 温馨提示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