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恢复2-3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1 19:53:58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恢复2-3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所属期2020年2月未申报缴纳的社保费和所属期2020年3月的社保费,税务机关已根据参保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产生新的应征数据。3月7日起,参保单位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查看应缴费额和减免费额,核对无误后申报缴纳,即可直接享受减免。

采取批扣方式缴费的个体工商户,所属期2020年2月的应征社保费,税务机关也已根据参保单位享受的减免政策进行调整,将于本月一并发出批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0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80395.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税务局, 恢复, 社会保险, 申报, 缴纳, 通知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