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20-03-28 16:03:48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江西省红十字会

2.南昌市红十字会

3.九江市红十字会

4.新余市红十字会

5.鹰潭市红十字会

6.宜春市红十字会

7.上饶市红十字会

8.吉安市红十字会

9.抚州市红十字会

10.南昌市东湖区红十字会

11.南昌县红十字会

12.定南县红十字会

13.安远县红十字会

14.樟树市红十字会

15.丰城市红十字会

16.上饶市信州区红十字会

17.铅山县红十字会

18.吉安市青原区红十字会

19.吉安县红十字会

20.永新县红十字会

21.吉水县红十字会

22.泰和县红十字会

23.井冈山市红十字会

24.万安县红十字会

25.安福县红十字会

26.遂川县红十字会

27.永丰县红十字会

28.新干县红十字会

29.抚州市临川区红十字会

30.抚州市东乡区红十字会

31.南丰县红十字会

32.黎川县红十字会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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